2021-06-29 00:00:00 浏览数:0
一、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定学校审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对校内单位落实上级政策、规划和计划情况进行审计。
3.负责对校内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4.负责对校内单位财务收支、预决算、资产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。
5.负责对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6.负责对重大经济合同、重要投资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。
7.负责对校内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8.负责对校内单位基本建设工程、修缮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。
9.负责督促校内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。
10.负责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11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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